一、各项目部要要求各员工自觉形成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意识。
二、各项目部要在各班组进场前对其进行一次关于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全面教育,提高各工人在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关于可能产生扰民及环境污染和噪音的工种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警告和教育,必要时可进行罚款。
四、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五、项目经理必须经常与相关街道、居委会及工地附近居民进行沟通。
控制扬尘制度
一、各项目部要建立起控制扬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二、各项目部在各班组进场前要对其进行一次关于控制扬尘方面的全面教育,提高其在控制扬尘方面的意识。
三、各项目部要根据项目情况配备足够的控制扬尘的必要用品。
四、各项目部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对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工种及区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控制扬尘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把扬尘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
控制扬尘措施
1、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队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或按合同约定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各项目部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由专人管理专款)。
3、项目控制扬尘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审批备案。
4、各项目部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5、各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6、各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7、各项目部要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8、各项目部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9、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3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如为总包项目需临建设置)。
10、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1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1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5、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6、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7、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8、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9、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20、各项目部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干粉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21、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2、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3、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一、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二、要严格检查外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要立即报告,并拒绝其进入工地。
三、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值班巡逻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二、门卫巡逻人员在当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搞娱乐活动。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把情况弄清楚后方可出门。
四、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件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
五、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六、巡逻值班人员对自己的警卫目标、巡逻区域必须明确,保证在自己的管辖区内不失火,不失盗。
七、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便民利民措施
1、工程开工、获准夜间施工的,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负责人要主动走访相关街道、居委会和工地邻近居民,取得街道、居委会的支持和居民谅解,同时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告示制度要求,必须提前三天向社会张贴诚信告示。
2、建筑工地施工项目距离民宅在10米以内的,项目经理应当主动走访紧邻民宅,踏勘情况,了解实情,制定慰民方案,主动为居民排忧解难。
3、工程围档必须做到封闭、整齐,围网必须保持日常封闭和完好,定期洒水冲洗或浸洗围网,保持绿色围网整洁。道路管线围档必须连续封闭、整齐划一,围档设施质量和形象标识,必须符合现行规定并确保日常无损、整洁。
4、工地采用强光照明,其灯具的安装角度不得大于30度,+00线以上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得高于作业面临边围档(含脚手架)高度5米;照明灯具必须配有防雨罩或防眩光罩,照射面必须直对施工作业点,禁止强光射入民宅。
5、紧邻街坊(人、车通行道)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建筑物外立面装璜工程,施工立面紧邻的街坊(人、车通行道)上空必须搭设紧挨施工脚手架的、坚固的、无透视性的防坠物保护棚;属于高层建筑施工的,保护棚搭设不得少于两层。保护棚的外支撑立杆不得占用主要通道,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6、建设工地出入口和围档外周边禁止堆放建材、设备、渣土垃圾和其他杂物;应当明确责任人员必须做好喷湿清扫保洁工作,必须保持档外通道日常整洁和畅通。
7、施工废水需要进入市政管网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对工地内所有排水管网和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接口井,必须经常疏通和挖掘淤泥,防止淤泥沉积,保证排水管网畅通,积极消除积水隐患。
8、工地出入口必须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或地毯并加湿,驶出工地的车辆带泥轮胎必须进行冲洗,防止污水和泥土污染工地外周边环境。
9、拆除施工脚手架必须使用机械吊运或采用人传人拆卸方式,做到机械吊运轻吊轻放或人力传运顺传轻放,禁止摔抛重放。
10、获准夜间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时禁止实施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发强刺激高噪声的施工内容和工艺,禁止实施焊接等易发强眩光的施工内容和工艺,必须消除高噪声或强眩光扰民。
11、工地内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具有防扬尘功能、相对封闭的库房、堆场之内,并做到遮盖清运。
12、渣土清运,必须配置水源和喷淋设备;除下雨时和雨后3天外,必须实施装载渣土随时喷淋,降低装载引发的扬尘污染。出运时应当覆盖网罩,防止途中扬尘污染城市环境。
13、在建筑工地内装运建筑渣土,现场指挥要严格控制渣土装载高度,禁止超出挡板沿口,从工地源头上防止因超高载运引起跑冒滴漏污染城市环境。
14、建设工地出入口应当明确保安人员兼任车辆进出指挥,禁止车辆出入鸣号,保证车辆出入通行时交通安全和行人安全。
15、在城市道路管线施工中,挖掘沥青、混凝土等硬质路面时,应当使用降噪防尘移动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或作业点上进行开挖,以阻挡噪声和粉尘外扬。
16、在城市道路开挖埋置管线沟槽(坑),且不能当日修复路面时,在用作通行的路口或道路上覆盖钢板,应当将钢板嵌入路面,做到钢板上平面与路面保持平整一致,以降低钢板弹跳产生的噪声和粉尘污染,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17、建设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应当设置日常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作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人员无缺岗现象。对市民投诉和转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有效实施整改措施,积极消除矛盾;属于书面转处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在一周内书面答复转处部门和单位。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
范围:施工现场职责: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建筑工人
程序:1、项目部职责
1.1必须组织公司安质部和技术部及其相关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控制、及网上申报工作。
1.2公司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安全员
2.1安全员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2具有管理措施依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并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一施工阶段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项目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一次,按三定整改,安全员每天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帐。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交底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项目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项目部同意并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可酌情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项目医药品保管制度
项目部所备用的药品箱里存放的药品一般是常见药物(如人丹、退热止泻、红汞、紫药水、伤筋膏、绷带、止血带等)。因此,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的药品统一由经培训的人员或安全员进行负责,其负责人要有较强的责任性。
2、各类常见药品进货必须是国家指定的药品商店或医院部门,不得擅自采购非途径的药品。
3、药品进场存放前必须核对其出厂单位、生产批号、用途、说明书等。
4、所进药物必须按照存放要求存放。
5、遇到职工需用药品是,必须问明病情或受伤部位。查看药品的说明书中的用途进行治疗。
6、每次发放的药品量不得超出二天的规定用量。并要登记造册备案。
7、病情不明不得随便发放药品,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防暑降温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防暑降温管理措施,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调整作息时间:原则上为上午6.00-11.00,下午为15.00-18.00;
2.上午施工作业在室外,避开阳光施工,中间施工作业在室内,两头做室外作业。
3.做好食堂进货做检验工作,熟菜做好留样和记录,搞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职工多喝盐开水等。
4.落实食堂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开水、茶水做好供应工作。
5.项目部应准备有防暑降温药品,也可对每个班组或职工发放,如人丹、霍香正汽水,十滴水等;
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减少中暑伤亡事故发生,有必要制定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建立防暑降温领导小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宿舍用电、食堂卫生,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卫生防疫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防暑降温大检查,全面及时地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并落实整改,做好记录。
二、项目部负责人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安全意识,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教育学习。
三、项目部必须制定高温时间作业时间规定并落实到施工队(按国家规定或总包要求)。
四、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食堂,食品卫生,符合要求。
五、项目部认真做好防暑降温食品卫生图片上墙、黑板报等、宣传工作。
六、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七、每天在上班时,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有无中暑或人员身体不适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队在上岗前询问工人有无不适,发现有人中暑立即进行抢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论证制度
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须报公司并在安全周报中体现,公司建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对梳理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上报专家论证方案。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评审等知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
4、公司对每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并应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
5、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队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6、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目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和下月应注意的问题。
7、施工人员发现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求立即上报施工单位先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现场,同时汇报公司安全部和办公室。
8、公司定期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将与项目年度考核挂钩。
施工危险源识别、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施工危险源识别控制,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并在每月15日前上报公司和上级单位,每季度进行统计情况,报受监安监站和公司上级单位,每季度3、6、9、12月的15日前,汇总形成统计表后上级单位,对每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出具安全隐患排查单,项目部必须认真落实有效的纠正实施,预防措施及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回复单上报项目部监理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二、开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结合工程该特点准确的确立项目工程的危险作业范围和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危险作业范围控制措施,并编入安全保证措施内,并纳入安全措施费落实范围提交公司安全委员会。施工中指派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监控记录要反映出监控的全过程。对不安全设施和人的安全行为要有控制措施和纠正验证结果。
二、凡大型机械装拆、高空作业(无防护时)、悬空作业、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时)、动火作业、大型构件吊装、吊篮作业必须列入危险作业范围。
三、危险作业前,作业班组必须先申请并经过相应作业的审批人员批准,领取危险作业许可证。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危险作业部位的监控人员应经过项目部专项培训交底方可上岗,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五、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作业。
六、危险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
对以下六个方面按三定整改要求进行:
1、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机械设备;对塔吊、施工电梯、施工员、安全员、机修负责人,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用电;对现场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电器设备,用电机械施工员、安全员、电工、负责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
4、安全设施;悬挑脚手架、临边围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
措施等;由架子工、施工员、安全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个人防护用品;对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负责人进行有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其他:各方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经费投入,落实“三定”措施,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和定复查人,落实治理目标任务,使安全问题解决,消除隐患。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一条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条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建设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这种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即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即使安全管理措施再严格,人的作用发挥的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产生。因此,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
第五条对于已经公布的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