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健全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遵照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制订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细则,并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第二章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第三条 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领导小组最高决策者;
(二)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行政办主管、制造部主管、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主管、工会及员工代表。
第四条 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工作规划,根据联合公司要求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建议,决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传达总部总部安全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各项标准、制度、规定及细则;
(七)决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协助总部总部主管部门对公司及企业重大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责令公司专职安全员对重伤以下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对内部处理审批。
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管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表决工作;
(二)传达总部总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三)负责批准和签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通过的决策;
(四)对各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五)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六)监督公司各项安全投入落到实处。
第六条 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活动;
(二)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与小组成员的工作协调,并组织开展安全工作;
(三)对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职能部门、企业年度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对各职能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承担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承办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管理职责
(一)根据安全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与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和重大事项的表决;
(三)参与讨论各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日常安全工作的调查、分析、研究,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
(四)协助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实施指挥和决策;
(五)协助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实施和各项安全投入的落实;
(六)制定条线具体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主持条线具体安全工作。
第三章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运作机制
第八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运作机制以会议的形式运作,以月度安全例会的形式推进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出后,可召开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临时会议。
第十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通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