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设置要求:箭头方向应正确指向出口和楼梯;每层当中,均需等距设置标志若干,距离不得大于20米,箭头均需指向实际楼梯口;标志距离地面1.6米,照明型的标志距离地面1米以下。
(6)楼梯间应用明显标志表明所在部位和层数,使楼内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有利于安全疏散。
(7)消防器材标志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应设置在明显部位,箭头应正确指向实际目标;一个标志可以指示多个器材,但比较明显的消防设施或器材附近可不设置标志。
(8)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六、灭火器材管理办法
我公司目前配置的灭火器有1211、干粉两种,剂量有4公斤、8公斤、35公斤等,分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
1、配置原则
(1)灭火器的配置必须依据有关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行灭火器材的设置、撤置和数量上的变更。
(2)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应少于2具;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地点和便于取用(包括不受阻挡和碰撞)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在某些不能直接看见器材的场所设置时,必须有明显标志。
(5)灭火器应设置稳固,铭牌必须朝外。
2、管理要求
灭火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1)公司每个车间(部门)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防火分区,每个分区设有一名消防监督员专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状态监督、技术服务、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工作。
(2)车间级的管理工作由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一般由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
(3)消防器材同车间(部门)其它设施一样,同属公司固定资产。因此,各车间、部门应保证其相应的地位和作用,使消防器材处于经常性的良好状态。
(4)对于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制。
A、公司负责督促检查各车间做好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B、车间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做好本车间器材装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C、值班长(组长)负责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管理、保养情况;
D、岗位员工负责做好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E、消防车驾驶员负责做好消防车辆的管理、保养工作;
F、通讯员负责做好通讯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G、战斗员负责管好各自分工的随车器材和个人装备;
H、仓库管理员负责管好全部库存器材装备。并做到账物相符。
(5)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凡有下列情形的,由安保部负责整改:
消防器材破损、腐蚀、丢失、故障等,致使不能正常使用且未下发整改通知的;消防供水管网内无水或水压偏低且未及时发现的;现场消防器材配置不正确,导致重大事故的;器材维修、更换过程中,未采取一定保障措施的;消防器材未及时进行报修、更换、报废处理的;监督员不履行职责,导致漏洞出现甚至发生责任事故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发现问题未进行记录、报告,未及时通知车间进行相应工作或整改的;本属车间责任但应工作失职而未通知到,造成后果的。
凡有下列情形的,由车间(部门)负责整改:
接到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落实的;未按要求落实消防器材日常管理工作的;本单位消防器材卫生不合格的;施工过程中,未经申请随意抽取、使用、借用器材的;未经同意,擅自设置、挪动、开启、圈占、埋压、拆除消防器材的;发生器材丢失现象而未及时报告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并且也未进行整改的;擅自处理过期器材的;私自隐藏、储存、使用消防器材的;员工不会使用器材、不懂得管理办法或故意浪费消防器材及其剂类的。
(6)车间在动火、动电等施工时,现场必须备有灭火器材若干。器材的领取必须经安保部或车间同意后方可从指定的设置点抽取。凡私自抽取灭火器造成排序混乱的,由负责组织施工的人员及当事人承担考核责任。若施工人员为厂外人员,则按违反消防器材管理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7)卫生要求:器材箱内外均无灰尘、污点;标志明显、清楚;器材本身无灰尘、污点。
(8)状态要求:灭火器压力表的正面和铭牌应朝外放置;软管应卡在卡箍上;灭火器的握把应朝同一个方向;器材箱内无其它杂物;推车式灭火器的握把应朝外放置以方便使用,喷管应整齐盘放在固定物上;所有器材的铭牌均应保留,不得遮盖或撕毁;应统一喷印编号和责任人。
(9)消防器材应进行现场定置管理,不得随意更换位置和编号。
七、对于消防车辆,必须进行下列保养:
1、例行保养。每日调班前和每次出动后,必须进行以检查、清洁为中心的例行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洁全车,检查发动机、泵浦、电气设备、控制仪表、泡沫混合器,以及方向盘、制动器、轮胎、灯光、喇叭、雨刷等是否正常,油、水、电、气和灭火药剂是否充足,随车器材是否丢损和放置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以保证消防车随时出动。
2、一级保养。每隔三个月,或每次出动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以后,必须进行以润滑、紧固为中心的一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例行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检查、紧固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添注各总成润滑油,润滑各个润滑点,清洗空气滤清器等,以减少各活动结合部位的机械磨损,延长机械寿命。
3、二级保养。每隔六个月,必须进行一次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二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一级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对发动机、电气设备、制动、转向机构和离合器等进行检查调整,清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按实际需要进行轮胎换位,并检查调整其它总成,以保证消防车各部机械完好,灵敏有效。
4、三级保养。由公司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和现有的技术力量统一安排,进行以总成解体、消除隐患为中心的三级保养。主要内容是:除执行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外,要拆洗检验发动机、泵浦和泡沫混合器,清除积炭、结胶和污垢;拆检调整变速器、传动轴、后桥、前轴,以及转向、制动等机构;检查车架、车身,必要时进行喷漆,以延长消防车的使用年限。
5、停驶保养。对准备入库存放一周以上的消防车,必须进行停驶保养。主要内容是:排除汽缸余气,放尽车内存水,并对全车进行清洁润滑、涂油防锈、解除负荷、密封孔口,必要时进行喷漆,以防各部机械腐蚀受损。对随车器材的保养,应结合消防车辆的保养工作一道进行。
八、消防器材装备是进行灭火战斗的重要武器,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公司、车间各级负责人应经常教育队员和员工加强战备观念,养成爱护器材装备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擅自将消防装备挪作它用的人,必须严肃处理,轻者批评教育,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九、考核办法
1、对发现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卫生方面的问题,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安全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对未经批准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方面的单位,一经发现,扣该单位当月安全考核分0.5分。
3、对于虚报火警(包括按消防报警按钮)的个人,一经查出,扣个人当月奖金50%;并扣所属车间(部门)当月安全考核分0.5分。
4、对于出现消防器材丢失的单位,根据损失情况扣罚相关单位0.1至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