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重大的或带全局性的安全工作问题上的决策,并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列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之广。
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情节、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督促所属各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六、支持和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年岗”活动。
第三节分管生产、安全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一、全面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时,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天调度会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具体布置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避免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发生工作事故和其他事故。
二、经常布置、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分析厂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由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应急防护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三、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不违章指挥。在组织处理生产事故时,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如急需排除事故恢复正常生产时,某些环节或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能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并落实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参加安全例会,教育各部门作业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指挥组织生产工作的首位,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行为。
五、参加对重大事故的组织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审查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并根据事故情况,追究责任,按章处理责任人员。
六、积极配合厂长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措施,协助落实。
七、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扩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节分管设备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一、进行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的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安排大、中修工程项目,要有计划地结合解决事故隐患和治理其他物理因素危害。
二、组织指挥设备检修和工程施工时,要督促施工检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三、组织设备、电器、压力容器、吊具、工具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定期分析厂房、设备、压力容器、电器、行车、吊具的技术状况,布置或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厂、部无法解决的应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和安全部门。
五、会同专业人员,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