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作业长(副作业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厂、部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厂、部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排除应由本作业区负责解决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安全、可靠”。
二、每天布置任务、组织生产时,必须根据当天的生产实际情况具体布置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并做好记录。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的每个环节中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自己不违章指挥,并果断制止别人违章作业。
三、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用设备、工具的防护栏、防护罩及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存在不灵、不可靠现象的要及时解决或报告有关部门解决,末解决前,要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每月检查班组安全台账并签署意见。并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作业区教育,负责工伤伤愈复工、探亲、出差及调整工种后人员的安全教育。
五、发生工伤及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部领导及安全部门,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参加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处罚肇事者,写出书面报告。
六、检查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工“四期”保护工作。
第九节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厂、部、作业区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作业区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申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作业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作业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作业区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对班组发生的事故险情和违章行为,做到“四不放过”和“百分之百”的处理。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安全活动台账。
第十节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节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作业。必须做到:
1.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3.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并及时越级报告。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作业,否则不能作业。
五、在生产作业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八、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