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规定
为加强对我校学生骑车管理,确保学生骑车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以下制度:
(1)年满12周岁的学生方可骑车到校,班主任老师必须把好年龄审核关,严格控制骑车学生数量。
(2)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尤其是车闸)。为加强家长责任心,骑车的学生必须先由家长签订好《学生骑车协议》,再办理有关手续,领取骑车证、认领停车位置后方可骑车到校。
(3)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骑车证必须在胸前显著位置佩戴。校内禁止骑车,到校门口提前下车推行,尤其上下陡坡更应注意慢行。
(5)按指定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辆必须上锁,各班指派专门管理员加强管理。
2.家庭、学校诺守协定
为确保学生骑车安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订以下诺守协定。
(1)年满12周岁的学生,由甲乙双方签订学生骑车《协议书》,到班主任处办理有关手续、认领停车位后方可骑车到校。
(2)乙方必须加强对车辆日常检查、修理,杜绝问题车辆上路。教育学生养成节俭意识,不骑高档次车辆到校。经常对自己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尤其是不闯红灯、不骑快车、不脱把骑行等,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校内禁止骑车,进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尤其上下陡坡更应注意慢行。车辆按指定车位有序整齐停放,必须上锁。
(4)甲方给骑车学生免费提供停车场所,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并对学生骑车情况加强检查管理。对于不遵守“协议”规定的学生,甲方有权取消其骑车到校的资格。
(5)学生骑车及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自协议生效日起,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