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领导,规范管理,确保集体活动正常、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集体活动包含校内活动(由学校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的集会、培训、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家长会、开放周等活动)和校外活动(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实训实习、参观考察、春游踏青、夏(冬)令营及其他学生人数较多的活动)两大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
2.严格落实集体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凡是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举办前要拟写活动方案,按程序报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3.学校集体活动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1)组织校内集体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主办部门要有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报校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2)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安管科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4.学校集体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加强集体活动的组织领导。举办集体活动时,学校要成立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针对活动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安排好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提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审批、责任分工、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并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加强活动保障。
(1)经费保障。学校应做好活动经费预算和保障,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活动开展,并签订相关协议。
(2)车辆保障。学校应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营运车辆,选择有多年驾驶经验和熟悉活动路线的司机。
(3)饮食保障。提前做好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在饮食材料的选择、准备、保管等环节不出现问题,以免发生饮食中毒事故。
(4)现场保障。学校应在活动前派出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深入勘察,尽可能熟悉活动场地环境状况,对场地周边也应进行调查,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列出标记,活动时要派人专门盯守。
7.加强安全教育。
(1)学校要将活动计划向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通报,要对参加者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确保参加人员知晓活动内容、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
(2)学校要履行告知家长义务,活动前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确认方可参加,提倡家长根据自愿原则购买保险。
(3)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8.加强活动管理。
(1)活动过程中要落实职责分工,安排专人带队和管理。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编组,指定临时负责人,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活动过程中要严格纪律,加强活动监管,不允许学生分散行动、任意延伸行程和改变活动地点,不得安排到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活动。
(2)外出活动师生比必须达到1:15的最低比例,确保有足够多的教师参与活动管理。
(3)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活动,严格遵守时间、纪律、任务要求,认真做好集合、整队、清点等工作。
(4)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等事故发生。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集体活动中突发意外事故时,要迅速拨打110、120,视情况拨打119。通知学校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2)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3)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4)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相关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5)积极妥善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6)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预案,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