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 规苑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驶入校园。
2、学校教职工车辆7: 30之后禁止从大门口进入,必须走学校南门,防止与学生抢道。进入校园,一律按要求停放在车位上。电瓶车、自行车从学校大门口进出。
3、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事故。
5、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6、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7、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8、 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9、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