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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未到校和中途离校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8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安全隐患,预防学生在上课期间校外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校学生未到校和中途离校学生管理制度:
        1、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将本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告知学生家长;有责任对本班学生到校和离校进行清查,随时了解本班学生的到、离校情况,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2、按照教育局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追究制,我校决定依照教育局规定,确立“谁的课、谁负责”,“谁发现,谁追查”的原则。当堂课教师即是责任人,有责任清查学生到课情况,发现有缺课学生应及时填写未到校或中途离校学生登记,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追查。
        3、各班应成立学校信息收集组,及时了解学生动向信息和活动信息,下课期间,如发现同学生病或离校或其它违纪违规现,都应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作出相应处理。
        4、班主任要将清查和了解的学生情况及时作出处理,查找未到校或离校学生,弄清原因,并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当班行政值周和学校领导。
        5、领导对各班主任上报的情况迅速作出相应合理的处理。24小时内通过努力都还未查到学生准确地点的,学校应及时报告。
        6、对于知情不报,知情不查者,将严格按教育局安全追究实行首问责任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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