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学生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教职工私人使用电器设施,经常对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校安全用电。
三、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用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章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四、对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五、每月底组织各处室、班级、专用室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门窗和锁具,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已可乘之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组织整改。
六、每年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确保学校无灾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