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清除隐患,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责制度如下:
一、建立学校治安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总务主任、级部组长、门卫等组成;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非本单位人员进出校门一律填写登记单,离开时须有被访人签字,登记单须回收、保存。携出物品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放行;
三、传达人员要认真及时收发文件、报刊杂志、信件,做到不拖延、不丢失、不出差错。私人信件、电报、邮件要妥善保管并登记,由本人领取;
四、对无故入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劝阻或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保卫工作,平时、节假日要先安排好值班。节假日值班名单要报有关部门备案,值班要填写记录;
六、视频监控重点部位保存不少于90天,每夜全校巡视不低于4次,并将巡视情况登记;
七、学校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学校交通护导老师队伍和交警协管员在学校主要路口疏导交通,流动值勤 ,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学校巡查、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