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I级 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4.2 当气象部门发布雨雪冰冻为I级时,
4.2 II级 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公司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3 III级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4 IV级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公司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当灾害灾情发生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措施,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5 预防措施
(1)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及时划分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
(2)加强联络,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3)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严禁人员外出作业,特殊情况需外出作业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必须穿防寒服,防寒鞋,带防寒手套、防寒帽,必须携带对讲机或电量充足的手机;必须至少两个人以上共同外出作业。
(4)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严格控制使用车辆,特殊情况需外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灾害等级执行:
A.I级: 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应在每小时5公里;
B.Ⅱ级: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应在每小时5公里;
C.Ⅲ级: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应在每小时20~40公里;
D.Ⅳ级: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应在每小时40公里;
(5)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后勤保障部门必须储备有充足的生活用品,随时提供铁锹、扫帚、雨鞋、棉衣等应急物资。
4.6 按相关规定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7 每年厂部应对防御雨雪冰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评估、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防御雨雪冰冻系统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定期组织防雨雪冰冻检查,进一步做好防御冰冻灾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