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二、考核方法:
本考核在幼儿园行政的指导配合下,实行专项负责人考核与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月考核,与教职工评先评优奖金挂钩。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案,如该岗位责任人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取消考核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考核细则
㈠幼儿安全教育
⑴老师应利用晨谈等时间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水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由活动安全、就餐就寝安全、防震安全、防火防电防雷击防溺水安全、防传染病安全、心理健康安全、以及其它安全。教师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有记录。
⑵教师必须每天入园前清点幼儿人数,看幼儿是否到齐。如有幼儿未到应及时与家长沟通,每天核实记录幼儿入园情况。严格遵守我园的幼儿接送制度。所有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幼儿的安全,不得私自调课。
⑶幼儿晨练、早操、户外活动需两位老师共同组织,活动时教师要参与指导,不得放任幼儿。
⑷幼儿自由活动时,至少有一名老师在组织幼儿活动,活动期间不闲谈,应努力让每个孩子都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及时制止幼儿的不安全行为,制止幼儿做各种不安全游戏,确保幼儿安全。
⑸幼儿餐点时,正确摆放餐具的位置,教师要面向幼儿盛饭盛菜,教育幼儿安全进餐。午睡时值班教师不得午睡,加强巡视检查,照顾好幼儿午睡,预防意外事故。
以上条例,违反一例者,少奖5-10分。
㈡、安全事故考核办法
1.凡是幼儿发生擦伤、跌伤、挖伤、烫伤等小外伤,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少奖5-50分。
2.凡发生骨折、缝针等较大事故,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加倍处罚。
(1)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园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2)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责任状、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