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公司矿山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与矿山外包开采队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监督、指导、纠正其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公司矿山设备(含矿山破碎设备)的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4、负责监督、检查和纠正矿山生产工作中的相关安全问题。
(1)、监督、检查外包开采队是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否严格执行露天矿山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外包开采队是否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发现矿山生产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向外包开采队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和督导承包方立即纠正错误。
(3)、监督外包开采队是否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监督外包开采队在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方面的组织与落实情况,并协助外包开采队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5)、深入采场,解决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出现设备和电路问题时,应及时安排公司机电维修工,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矿山生产的有序进行。无法
解决的问题及时与外包开采队负责人沟通、协调或向公司汇报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6)、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导采场的边坡管理,督促开采队做好边坡检测与整治,防止滑坡事故。
(7)、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导采场的防洪与疏干、排水及防火工作,做好水灾、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8)、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导矿山排土场管理和采场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 (9)、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参与和协助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并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10)、监督、督导、协助外包开采队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全面分析矿山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检查、督促开采队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督导矿山卫生保健制度的执行,并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