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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分类及常用的危害辨识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4日

  危害辨识是确认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即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工厂的特征。因此,危害辨识有两个关键任务: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和分析,必须对危险因素进行分类,危险因素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以按照导致事故的职业病的原因进行分类,或按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等。如根据(GB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可分为三类。

  1.物理性危险因素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等一切物理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物质等一切化学性危险因素。

  3.生物性危险因素包括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等一切生物性危险因素。

  在危害辨识的基础上可确定需要进一步评价的危险因素。危险评价的范围、复杂程度,同辨识的危险的数量和类型及需要了解的问题的深度成正比。

  常用的危害辨识方法

  常用的危害辨识方法包括经验分析法、分析材料性质和生产条件,以及应用危害评价方法等。

  1.经验分析法

  包括对照分析法和类比方法。对照分析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限制,对此,可采用检查表的方法加以弥补。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作业条件的经验,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的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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