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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1日

  4.9停非消防:发生火灾需要截断电源时,从消防联动柜上按“停非消防电”键,停电灭火。

  4.10消防栓

  4.10.1室内消防栓:

  a)发生火灾后将消火箱用钥匙打开,或硬物击碎箱门上的玻璃;

  b)按紧急报警按钮;

  c)消火栓箱上的红色指示灯亮,送出火警信号;

  d)消火栓可以直接启动消防水泵供水;

  e)取出挂架上水枪接上水带接口,并接在消防栓接口上;

  f)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消防手轮;

  g)出水灭火。

  4.10.2室外消火栓:

  a)用专用消防扳手沿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出水口闷盖;

  b)接上水带(水枪)或吸水管;

  c)用专用扳手打开阀塞即可供水;

  d)使用后应关闭阀塞,上好出水口闷盖。

  4.10.3消防水喉:

  a)打开消火栓箱门将卷盘旋出;

  b)拉开胶管和小口径水枪;

  c)开启供水闸阀即可进行灭火;

  d)使用完后,将供水闸阀关闭,待胶管排除积水后卷回卷盘,把卷盘转回消火栓箱。

  4.11灭火器

  4.11.1将灭火器提到火场上。

  4.11.2拆下铅封,拔掉保险销。

  4.11.3在灭火器有效喷射距离内,将喷嘴(或胶管喷口)对准火焰根部。

  4.11.4按下压把后,开启密封,灭火剂喷出。

  4.11.5松开压把,间歇喷射机构复位,喷射停止。

  4.11.6喷射时,应迅速左右摆动,向前平推扫射,防止回火复燃。

  4.11.7在室外操作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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