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各工种修理工,除必须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要执行下列各项规定。
第一条 凿岩机修理工要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施工现场修理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
2. 在工作台上拆卸凿岩机时要放平稳,不要靠近台边,以防掉下伤人。
3. 修理好后试验凿岩机时,风、水、绳接头应牢固,以防脱落伤人。
4. 试验气腿时,要平放地面,观察好后面有无障碍物,地面要有足够的气腿子伸缩距离。
第二条 矿车修理工,首先将矿车冲洗干净,不能卸车头修理时,车头要固定牢固。
第三条 要在架空线轨道上修理电机车时,把控制器打到零位(有集电弓子的必须放下),并卸下开关把手,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四条 电机车不准放在运输干线上进行修理。
第五条 井上工作场所维修时,要检查好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在危险地点(如溜井口、采空区等)冒险作业。
第六条 不熟悉井下情况的修理工,不准一人下井作业。
第七条 工作结束后要清理现场,废旧物料不得乱仍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