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工作业操作规程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2日

  1. 自救器工负责管辖范围内自救器的收发、保管、检查和维修。
    2. 收发自救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净,并进行外观检查,放回原处。
    3. 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实行专人专用,对号发放。
    4. 对在用的自救器应逐台建帐、登卡,即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使用者的姓名、开启原因,使用效果等。
    5. 对使用过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并补充。凡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未使用过的自救器,存放时间长达5 年以上的,也应予以报废。
    6. 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库房内。自救器库房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燥,不得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库房中的自救器应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
    7. 交接班时,要把自救器使用情况、损坏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帐、卡、物必须相符。
    8. 各矿收到厂家发来的自救器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由自救器工配合供应部门对外观(包括铭牌、出厂日期和标重)、气密性和称重(仅指过滤式自救器) 进行验收,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与厂家联系退换。
    9. 过滤式自救器的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士1 克的天平, 增重超过10 克的自救器应予报废。
    10.气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继续使用;气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进行处理。
    11.被检查的自救器应处于气密仪检查场所2 小时后,才能开始检查,检查时环境温度的波动不应超过2 摄氏度。
    12.被检查的自救器及气密仪应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气热源,检查场所应尽可能避免有过堂风或受抽、排气设备影响。
    13.被检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脏物应擦掉,不允许煤粉和脏物等落到密封环和托盘上,以保证气密仪系统的可靠密封。
    14.要详细记录修理过的自救器的损坏与修理情况。
    15.维修自救器的工作场所应清洁,以避免粉尘、油脂等进入自救器。 

-safe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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