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变电所所属值班人员只有得到调度人员的正式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未经调度员许可,不得从中停止运行或拆迁变更或操作设备。
2、调度员发布正常的调度命令,值班员必须认真执行,值班人员认为命令不正确时,可提出意见,如值班调度员重复他的命令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执行。若下达的命令有可能危及矿井安全或影响生产时,应事先向矿部报告,然后调度重新下达命令,在紧急情况下可先下达命令然后报矿部。
三、各科室、队、车间负责人发布命令。如设及调度权限时,必须得到值班调度员许可才能运行,在现场事故处理中可列位。处理完毕应立即汇报调度员。
四、变电所负荷及设备的增添、拆换、改线必须提前向机电队或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及资料,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值班人员应经常了解用户电压、功率因数等情况,并及时向机电队汇报。
六、值班人员每班交班后应与调度室核对时钟,抄录各种表记,数字应准确无误,并且汇报矿调度室。
七、各科室、队、车间的运行规程和涉及调度业务的范围应服从调度规程,对破坏调度纪律者,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