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2〕9号)精神,为切实抓好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严格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思想建设,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1.深刻把握《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安全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又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交安监发〔2011〕791号)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部署的各项工作。
2.大力开展全员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运用多种形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宣传培训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契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以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3.大力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学习宣贯、技术创新、完善制度等方法,不断提升企业、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发展能力。积极主动关心、支持企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交流、走访、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主管部门和企业间的沟通、协调、互动;将安全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活动相结合,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二)突出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改造力度,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完善责任链条,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环节,落实到各岗位。不断强化现场安全监管,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不断加大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大力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充分依靠科技信息化手段,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3.加强考核兑现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大激励约束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坚持“一票否决”,严格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