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官方微信消息,江西省应急管理厅5日公布南昌方大特钢“5·29”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方大特钢存在高炉长期违规超压组织运行等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对27名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方大特钢建议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
2019年5月29日16时30分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公司炼铁厂二号高炉在处理异常炉况过程中,炉内压力瞬间陡升,造成煤气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炉内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掉落在出铁场平台,导致平台及安全通道作业人员6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前现场人员分布情况 图片来源: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号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5月28日中班、29日白班,高炉四个上升管处炉顶温度显示约157~500℃(高于200~300℃的正常炉顶温度),且呈现不均,为降低炉顶温度,两个班次通过炉顶打水装置长时间连续打水,打入的液态水未经雾化,部分落在炉料上,在炉内减风操作时出现崩料,含水炉料落入炉体下部高温区,其中的水份迅速汽化,体积急剧膨胀(约1200~1500倍),引发炉内压力瞬间陡升。同时因炉顶放散阀处于“手动”操作模式,未与炉顶压力联锁,未及时自动开启泄放炉内压力,导致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集中掉落在南出铁场作业平台和西侧安全通道,造成多人伤亡。
对于间接原因,报告指出,高炉长期违规超压组织运行,炼铁厂对炉况未做出正确研判,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
对于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号高炉“5·29”煤气上升管爆裂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指出,方大特钢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效益轻安全。对炼铁厂二号高炉长期超压运行和炉顶重要安全设施设备违规操作的情况未予以重视。甚至在二号高炉炉况异常的情况下,对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未予重视,未能及时有效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深入研讨和充分论证,未执行炉况异常处置的有关标准要求,未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建议对方大特钢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的罚款,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对27名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炼钢厂二号高炉值班班长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方大特钢董事长谢飞鸣、方大特钢总经理尹爱国被建议给予撤职处分(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等处罚措施。此外,事故调查组建议撤销谢飞鸣党内职务,对尹爱国留党察看。
另据官网显示,方大特钢是一家集采矿、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是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精品生产基地。
10月29日,方大特钢发布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1亿元,同比减少13.2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减少44.82%。截至11月5日收盘,该公司股价报8.16元/股,近5日跌4.11%,现市值1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