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20时许,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文兴羽毛加工厂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6万元。
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复《六安市舒城县文兴羽毛加工厂“2019·4·24”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调查报告提出,宋德权、周志年、石发文等三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三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建议对事故相关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等10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以及诫勉等处理;建议责令干汊河镇党委政府、舒城县应急管理局、舒城县经信局以及舒城县政府分别向其上级党组织(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