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中了解到,致12死11伤的农用车驾驶员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台州温岭市副市长、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事发乡镇领导等14名责任人员被追责。
2019年5月12日,温岭市松门镇朝阳村村民林冬富驾驶其所有的农用车从该村甘岙山上返程时,村民请求免费搭乘其农用车下山,林冬富同意,驾车搭载22名村民(其中驾驶室副座2人,货厢内20人)下山。途中农用车驶出右侧路基,坠至落差约4米的坡地后侧翻,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林冬富排除酒驾、毒驾嫌疑,在事故中肋骨骨折。
经查,事故农用车发证机关为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事发时存在改装现象。事发路段为连续陡坡、多急弯的无名砂石山道,系村民自行出资拓宽,不对社会公众车辆开放,也未纳入公路部门规划、管养范围。事故地点路侧无防护设施、无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铺有不均匀砂石。
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属非生产安全事故范畴,是一起因驾驶人驾驶违规改装的农用车非法载人,在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行驶,并未能及时有效控制车辆引发的重大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农用车驾驶员安全法制意识淡薄、在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砂石山道行驶、驾驶违规改装农用车非法载人21人、驾驶中未及时有效控制车辆。
间接原因包括温岭市政府组织领导辖区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及下属农机管理总站未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职责规定;事发乡镇党委、政府未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村两委会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存在不足。
目前,浙江省纪委监委已责成温岭市政府向台州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台州市政府向浙江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给予温岭市副市长王国军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升责令作出检查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