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区长
副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区安监局、金东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府办、区安监局、金东公安分局、金东消防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卫生局、环保分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质监分局、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区“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监督检查各系统、各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区安监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金东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金东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遇灾和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根据事故现场变化情况,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信息,并提出建设性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