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救援的实施。
1、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抢险设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消防部门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区安监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8、由于事故扩大,自身力量不能进行救援的,由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持,同时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的演习
定期组织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三)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点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九、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金东区工业企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