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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0日

  4. 6  指挥与协调

  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化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组织抢救,必要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省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 根据现场抢救工作需要和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 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 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 必要时,通过省安委会协调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4. 7  紧急处置

  发生重特大油气泄漏事故,可能同时伴随和引发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储运设施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可能伴随有毒有害气体的扩散,引起中毒事故;油气泄漏引发的重特大中毒事故,主要是硫化氢气体的泄漏所致,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社区的人员、牲畜、家禽等都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针对以上事故的特点,在对事故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 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2) 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 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出现伤亡,立即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4) 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必须发出警报;

  (5)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

  (6) 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噪音等人身伤害;

  (7) 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

  4. 8  新闻报道

  省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的官方来源,负责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必要时,新闻机构派员参加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对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现场媒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4. 9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 1  通讯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微波等通讯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省安全监管局建立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省安全监管局建立省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响应通讯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及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讯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

  省安全监管局开发和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组织管理和维护。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省安全监管局报送重要信息。

  5. 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1) 救援装备保障。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常用装备,中石油、中石化集团、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和各级政府根据本企业集团、本地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 应急队伍保障。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队及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是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

  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的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救援队伍是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 交通运输保障。建立全省主要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公路、铁道、民航等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 医疗卫生保障。由事故发生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必要时,由省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医疗卫生有关部门组织救治力量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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