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木座项目部工地防洪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洪指挥部)由木座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各班组为成员单位. 防洪指挥部人员电话全体,实行全天候开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28-62823187
防洪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林兴全
安全员:侯咏诚
监测值班:龚文智 毛东明 成原强
二,汛情等级和应对措施 根据《防洪预案》关于汛情分级规定,汛情分为一般汛情,较大汛情,重大汛情,防洪指挥部和有关单位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开展防台防洪工作. (一)分级响应 项目部防洪应急按等级实行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汛情(Ⅲ级),由县启动应急响应,市管工程由项目部施自行启动应急响应. (1)防洪指挥部负责日常工总结洪涝灾害情况; (2)防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 (3)防洪指挥部将洪灾通报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 (4)各成员单位根据 防洪应急预案,做好防御 洪灾的宣传工作,检查工作,准备工作; (5)各成员单位将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防洪指挥部. 2, 发生重大汛情(Ⅰ级)及发生较大汛情(Ⅱ级)由基层防汛小组单位上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指挥部和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防汛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1)防洪指挥部对洪灾情况汇总报告; (2)各班组及主管人员应进岗到位,召开防台防洪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 (3)各成员单位根据防洪指挥部发出的防洪通知要求,做好人员,物资的安全工作;
(4)防洪指挥部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5)各成员单位及时将防御落实情况,抢险救灾情况报防洪指挥部. (二)先期处置 洪涝灾害发生后,事发企业在灾害发生后或接报2小时内将灾害信息向同级政府应急机构报告,并报当地相关单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灾害等级实施相应的先期处置,组织灾害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预案启动
接到灾害报告后,防洪指挥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通报防洪指挥部各成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处置现场指挥部,召集相关专家对灾害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的决策建议,协调部署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支援现场处置行动,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四)后期处置 当警报解除后,防洪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统计上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抢险救灾中出现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应急响应终止后,防洪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时恢复正常的社会和群众生活工作秩序.同时,相应应急机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 三,防御重点 1,项目部在工程薄弱部位,如库区、沿岸山体,地形及附近高层建筑等安全防范工作. 2,施工现场消防方面要突出现场各类材料,物品(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宿舍,食堂,脚手架,木模板,施工用电防火和动用明火的管理等. 3, 加强水库管理,实施科学调度。在汛期期间,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险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水库安全。要加强对水库水雨情的监测,做好水库的科学监测,为充分发挥水库防洪减灾作用提供一手的保证。
4,做好受灾人员的思想工作,防止情绪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