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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来源: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3月12日

2021年1月13日上午8时50分,扬州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迅速进行应急处理,及时控制污染,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事后邗江生态环境局会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扬州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钢路1号,主要从事数控压力机6000台机及相应配套配件、模具的生产,生产项目及后续技改项目均经原邗江区环境保护局批准和验收。

二、事件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件发生经过

2021年1月13日上午8时50分,该公司固定台车喷涂生产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发生火灾,其治理工艺为: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高空排放,该套设备共设有三个活性炭吸脱附箱,内装有蜂窝式块状活性炭,每个容积约2立方米。起火部位为中间一个吸附箱。当日上午7时53分公司员工按照管理规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个活性炭吸附箱温度异常,温度达261­°C,内部装填的活性炭有冒烟现象,随即现场采取了降温措施,至8时50分,该吸附箱出现明火,现场人员立即使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灭火,9时灭火成功,无人身伤亡,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同时,该公司分别向扬州市邗江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报告。

(二)应急处理情况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接报后随即赶往现场处置,至现场时,已灭火成功,共使用消防水约1吨、干粉约200公斤。经现场检查,灭火产生的少量消防废水沉积于吸附箱箱体内并得到及时收集,未排入周边环境,事故未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加强防范措施,对厂区雨水排口进行封堵,防止消防水排入外环境。

(三)应急监测情况

因火灾发生时,该公司处于早晨生产前安全检查阶段,相关车间未生产,失火部位于活性炭吸脱附箱,火情持续时间短,灭火产生的少量消防废水沉积于吸附箱箱体内并得到及时收集,未排入周边环境,故未开展应急监测。

(四)善后处理情况

扬州市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原因进行了排查,出具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确定“起火原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火灾后,该公司及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维修并恢复使用,更换下来的活性炭交由常州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

三、事件的影响及性质

本次发生的扬州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火灾事件,火灾发生时,该公司处于未生产状态,未造成人身伤亡,消防废水未排放外环境,无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情况。根据扬州市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确认,这是一起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事件,直接财产损失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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