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隶属关系,采用高级对县、区进行垂直管理,避免行政失控或感情行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5.与时俱进抓安全。
发展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档案库。社会信息化,而施工安全信息资源却是施工的重要生产力,故对建设各方单位违规及不良,给予记载建档和公布;并在有关单位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资格审核等方面,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行为的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和惩治不良行为,遏制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建筑市场准入方面,应严格企业安全施工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实绩与企业招投标准入管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晋升管理和企业评优相结合;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而加大安全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实行严管严罚。
在施工工作中,应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进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要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6.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统一施工资料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全面开展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59-99)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和省的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文件,统一标准,强化标准,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解决安全管理资料目前参差不齐、开虚作假、混乱的状况。
7.加强对危险性大、事故多发点和易出现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
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时一刻的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故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重点、有检查、有落实,循序渐进,不可急功近利。要求实效、保成果,持之以恒。
抓施工安全生产、应抓重点,抓事故多发点,抓易引发群死群伤部位,抓高危险部位,做到标本兼治。
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万一,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利益。从而,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普遍上一个台阶。
李瑞环同志说过:“为政之道在于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主管机构,主要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康,维护建设行业的安定和健康发。深怀爱施工人员之心,恪守为施工人员之责,善谋安施工人员之策,多办利施工人员之事,乃建设施工安全主管机构的工作方针和指导思想。建设系统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施工安全无小事,才能真正在建筑系统战线上,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也才能用实际行动来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从而使建筑施工生产更规范、更标准、更安全和更文明,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基础工作、深化安全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开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肖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