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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马艺军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7日

  3、监测检测仪器、设备配置不足之足,纠正预防无力

  要保证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关键在纠正与预防要素(4.5.2)的落实上,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本身并不必然地导致立即降低有害环境影响的结果,其目的是改进企业环境表现(行为)。所以,对于不合格项和有害环境事故的出现,关键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适宜、有效。有的施工企业经过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评价后,不及时对差距的个别要素进行修正,实现持续改正承诺。虽然对某些一、二级要素落实的好,仍然使用顾客和相关方感觉该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实现程度依然难以满足需要。要保证环境目标的实现,在于对环境控制指标的完成。有的施工企业实施环境指标检测控制所需仪器、设备配置不足,配置缺位,也是影响纠正、预防不力的重要原因。如:噪声测试仪、有害气体检测仪、污水浊度仪、PH值表等,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很好的利用外部环保检测机构的力量为企业环境管理服务。另外,有的施工企业管理者对资源确定的理解偏差,也影响到施工企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

  4、结束语

  应该看到,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基本建设领域对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大。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提高经营管理,提高建筑市场竞争力,争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这是我们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北京国家技术标准局1996

  2、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影响评价工作手册》成都四川环保局2002

  3、丁士昭主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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