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一丝不荀。对不遵守施工工艺,违反操作规程等忽视质量的行为,应立即加以纠正,必要时应通知有关负责人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各级领导都应尊重质检人员的职责,并给予支持和鼓励。对由于质检不严或不支持原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检查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令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复杂性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
(2)严重性
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3)可变性
许多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进程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能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为严重的质量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或加强观测与试验,取得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向。
(4)多发性
建筑工程中有些质量事故,在各项工程中经常发生,而成为多发性的质量通病。因此,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所需的资料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一般的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与工程质量事故有关的施工图。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例如建筑材料的试验报告,各种中间产品的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以及施工记录等。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质量事故情况表。包括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等。
○2事故性质。应区分是结构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的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
○3事故原因。阐明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并应附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事故评估。应阐明该质量事故对于建筑物功能、使用要求、结构承载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响,并应附有实测、演算数据和试验资料。
○5事故涉及的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4)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要求。
4、事故处理的结论
事故处理的质量检查鉴定,应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必要时还应通过实际量测、试验和仪表检测等方法获取必要的数据,才能对事故的处理结果作出确切的结论。检查和鉴定的结论可能有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的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等;
○5对耐久性的结论;
○6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短期难以作出结论者,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的意见。对于处理后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予以验收、确认。
参考文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