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往往夸大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媒体夸大食品安全报道。有些食品报道往往让人感觉有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过一个”感觉,许多报道以劲爆你的眼球、亮瞎你的双眼、惊呆你和你的小伙伴为目的。说面条可燃是因为里面添加了大量的胶等物质,黑心的“第一口奶”让婴儿形成对于奶粉的依赖等等,无论实际的情况怎样,至少这样的报道总是让人眼前一“亮”,内心咯噔一下,让人对食品充满恐惧,对于做食品行业的人有了很深的“黑色印象”。现实中,你会发现其实是因为错杀的成本很低。迄今为止,我们知道的是曾经有媒体因为虚构纸馅儿包子被法院判刑,但是其他的种种报道似乎并没有看到什么调查结果,没看到某种食品的生产厂家或者某某企业将媒体告上法庭,某某食品往往是被黑就被黑了,无可奈何,又能怎样?谁会关注给某某被负面报道的食品来正名的事情?因此媒体在质疑或者批判任何事情的时候必须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些事情不能从简单的生活常识去判断,需要专业知识,而且需要在理解或者应用这些科学知识的时候能够进行辩证地全面地分析和结论。站在一个稍长的时间轴上,更加严谨一些比更快的报道更具有价值。二是消费者夸大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应该客观理性地看待食品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而论。消费者不能一提到食品问题,就上升到食品安全的高度,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是要回归到道德层面解决的。譬如,在专家看来,食品安全问题中涉及的食品日期问题,如个别超市更改保质期售卖商品,或者过了保质期的商品二次加工销售,都属于道德范畴,并非食品安全本身的问题。三是“专家”误导食品安全问题。目前所处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能制造信息,每个人可以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一条信息不管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可以转眼间就传到世界各个角落。现在专家太多,不管是不是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这些所谓的专家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就出来解读,结果误导公众。四是个别企业虚夸食品信息。向消费者宣传错误的概念和信息。如某企业标注称“使用不含人工糖精”,刻意添加“人工”两字。实际上糖精没有天然的,都是合成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就认为,“食品产业需要反思,其实是你自身在制造恐慌。”
二、网络食品安全道德文化体系创建的重要性
道德文化是以一定的道德、传统、风尚和习惯等方式沉淀下来,并通过潜移默化、熏陶感染的作用下代代相传与发展。它以区分善恶为核心,以道德规范为准则,以道德行为为实践方式,以道德理想为最高目标,以道德情感为内在动力,并通过道德舆论、修养、教育、传统、习惯和信念来调节其内外部的关系,从而形成完整的道德文化体系。加强网络食品安全道德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
食品企业经营的应该是一个“良心工程”,无论是生产者、加工者,还是销售者,拷问的都是他们的良心,“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树立以诚信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也是做好网络食品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诚信明理”是底线。纵观古今中外保持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正常运转的规则,并不一味依靠完备的法律和严厉的监管,因为最完备的法律制度也不可避免存在盲区和模糊的空间,如果食品经营者缺乏固有的商业道德,那怕最严厉的执法监管也震慑不了那些利欲熏心、为了百分之二百的利润,敢冒绞刑风险的利令智昏者。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石是伦理道德,简言之,是良心。近年来我国一些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意识严重缺乏,掺杂、使假、一味追求利润,唯利是图,缺失诚信,不讲道德,不顾法律,置人民健康于不顾,置食品安全于不管,由见利忘义到谋财害命,由不讲道德走向违法犯罪。从法学的角度看,这似乎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有些犯罪分子也以不懂法为由,以求量刑下开脱。其实,这些问题的起因是道德标准模糊,道德观念蜕化、道德法庭缺位开始的。可见,提倡高尚的社会道德,唾弃缺德行为,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已迫在眉捷。
2.“法德并济”是必要。食品安全的定义,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符合人体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绝大多数情况下,食品安全问题是靠伦理道德约束的,法律法规也只有在借助于道德被提升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时,才能有效实施。“法德并济”是必要的。法律是一个社会的行为准则,以法制为土壤,食品安全才能有保障。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食品安全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没有食品的安全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和发展,为此,食品生产经营,一定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治意识,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必依的社会氛围。
3.“共治共享”是必需。治理食品安全还需要全社会倡导“共治共享”的氛围,据了解,目前中央已经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范畴,社会管理则要求调动各方积极性。今年食品安全周的主题是“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汪洋副总理在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时强调,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2014年3月26日在兰州考察时,针对当前采取的网格化巡查管理方式在追责与免责方面出现的相关问题时也指出,工商部门的市场巡查方式要给予改革,将当前的日常巡查改为随机抽查,以强化企业主体的第一责任。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主体的情况,定期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示抽查企业的名单,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抽查规则,明确什么情况下追责,什么情况下免责,并将抽查情况及处罚情况予以公示。胡颖廉则建议设立“主责在企业,主体是民众,主导靠政府”的工作格局,通过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在全社会倡导“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氛围,避免人人造假、人人受害的“易粪相食”恶性循环。
三、网络食品安全道德文化体系的构建
伦理学大师麦金泰尔在其著作《追寻美德》中所说,对于一个缺乏道德品德的人来说,道德和法则的规范作用几乎等于零。就像一个体弱多病者,光靠借助医生外力和吃药打针是难以真正获得健康体魄的,要让体质提升、少生疾病,主要是靠病人自身平时长期的锻炼和科学养生才会起到祛病延年的效果。当然,我们也要以辨证的观点来认识和分析问题,如果一味推崇道德万能,又恐进入认识误区,要解决当前网络食品安全的根本性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四个层面入手:
1.与时俱进,重建道德体系。笔者认为,全社会的道德重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而道德意识的培育又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就要求对食品生产者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但《纲要》只局限于对某个行业和某阶段进行一两个培训,要达到预期的目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一定要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食品伦理道德规范的制定、食品道德规范教育的强化、食品道德楷模的塑造、食品安全舆论的宣传、食品企业自我监督机制的培育、食品企业利益机制调控的利用、食品企业信用系统的建立等方面,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教育体系,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全面、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素质教育,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道德素养。
2. 健全法制,搭建诚信平台。现代商业社会必须由诚信搭建而成。而诚信的来源,除了文化底蕴、社会责任这类道德意识,还来自于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假如经营者一手是道德,一手是生存,那么选择生存而抛弃道德的企业难免会占多数。这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对此,规则制定者和管理者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企业主的博弈困境,并给其留有足够的发展余地,手中偶尔扬起的皮鞭才更有说服力。具体而言,管理部门在监管企业销毁过期食品的工作时,除了一再让企业做出承诺并定期检查之外,是否可以设法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例如,政府投资兴建专业的过期(不良)食品回收销毁站,替商家承担一部分销毁过期食品的成本,同时也藉此建立生产企业和商超销毁过期食品记录档案;此外,倡导过期食品的再次开发利用,扶持相关研究和企业,帮助建立过期食品的再售渠道。当这些政策性措施缓解了企业经营上的后顾之忧,诚信才有可能逐渐在企业行为中被奉为圭臬,而那些严惩条例才真正成为最后底线。总之,正所谓“堵不如疏”,能否为企业剔除过期食品处理的后顾之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理想办法,而同样的思路和方法当然也适用于地沟油、问题奶粉等顽疾。李克强总理说政府要简政放权,简政放权的核心思想就是构建服务型政府,而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表现,就是多解决实际问题,少挥舞皮鞭。
3.科学宣传,推广食品科普。老百姓为什么对食品安全感觉却越来越差呢?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误导信息多,科学的声音少。”不同于其他行业,食品行业的普遍性和专业性给大家造成了许多的麻烦。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食品背后隐藏的大量的科学的内容,没错,是科学,不是神秘的祖传配方。如许多人认为可乐就是因为有了一个配方而已,忽视了可乐的包转,可乐的加工等也蕴含了大量的食品科学内容。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许多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也没有关注到。一个可以凑合使用的例子是关于怎样挑醋。从实验室角度来说,可能需要多种仪器的配合,来探讨一瓶醋的风味与营养等等。可是聪明的中国大妈都会告诉你,摇摇醋瓶子,如果起沫有泡泡,那么说明这瓶醋应该不错,为什么?为什么如此简单?因为一般家庭选用的食醋都是通过粮食的发酵产生的,发酵过程中粮食中的蛋白质会被酶和微生物从粮食中分离出来并部分分解,成为更小的多肽和氨基酸,也就是说经过自然发酵的醋其中溶解了蛋白质和多肽。蛋白质具有起泡性,也就是晃动蛋白质溶液的时候会起泡。那么如果一瓶醋摇摇有泡沫的时候说明这瓶醋很有可能是自然发酵的,其风味往往会更加醇厚,品质自然更好,这样的醋就是需要选购的。从这件事情上来说,大妈或许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她知道怎么做,科技专家有责任来告诉大家为什么。而且,不仅仅是这一件事情,我们需要更多的科技专家来答疑解惑,帮助消费者来建立科学的观念,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
4.发动群众,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是最好的预防针和防腐剂。发动人民群众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和监管者的监督,是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取得食品安全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方面,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仍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取得当前食品安全这一战役的胜利,“兵民是胜利之本”,食品安全需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群策群力的支持,这里要求每个公民有监督和举报“问题食品”的责任和义务,有自觉养成拒购“问题食品”的习惯,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才会使我们社会的消费环境起到质的改变;另一方面,一些监管部门的消极行政和不作为行政现象还时有发生,只有通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批评,才会有利于服务型政府在阳光下运行,也会有利于监管部门改善执法环境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总之, 要实现网络食品经营市场的消费安全,我们需要的是全民内在道德素质的提高,特别是食品经营者良知的回归。靠严打、靠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追究领导责任制等举措,毕竟只是一种外部式的监管举措,那种认为道德伦理只有镶边之效,法治才是治本之策的偏面认识应尽快改变,只有从认识上正本清源,从措施上对症下药, 才能真正打胜这场旷日持久的“民生保胃战”!
【参考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青《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形势与制度创新》
2.吴贾锋《关于食品报道,我们需要怎样的沟通和理解》
3.诸暨市工商局虞健、徐翔《论食品经营者的道德自觉和外部
监管的辩证关系》
4. 2014.2,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散落各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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