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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6日

五)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足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幅员辽阔,食物种类繁多,食品的生产和消费量都很大,因此我国需要的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也非常巨大。尽管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有多达 20 多万人的执法队伍,然而,与众多的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相比,肩负食品监管重担的卫生行政部门仍然显得力不从心。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中国食品安全人才缺口达80万人。[7]以烟台市为例,烟台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编制只有38人,卫生经费占政府开支也是极少。相比之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众多,很难实现对食品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监管力量尤其薄弱,几乎处于监管盲区。[8]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比较低,因此,难以很好地胜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
三、创新社会管理思维,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2011年6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当前的社会管理方式已明显不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创新社会管理思维。”因此,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观念,实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多元化
食品安全不完全是政府监管出来的,而是全社会共同治理出来的。应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使政府、协会、企业、专家、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形成合力,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的无缝覆盖,以确保食品安全。
⒈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毛泽东同志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食品安全管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缺乏公众的监督和参与,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是做不好的。因此,要提升公众的监督水平。首先,政府应稳妥、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其次,建立健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组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监督员队伍,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最后,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食品安全案件的渠道,规范举报投诉的回应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会监管合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和社会环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⒉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食品安全管理离不开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政府应致力于培育市民社会,推进社会变迁和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确立与民间组织的合理分界,建立充分的合作关系,形成真正的合力。[9]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政府应更多地引入第三方机构,利用专业化人员和市场手段来监督食品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中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对他们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使之能够引导企业和个人践行承诺,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与社会组织监督的合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⒊增强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对食品企业来说,一方面,要加强食品企业自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提高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教育企业主动承担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据《唐律疏议》记载,一旦食物变质,商家就必须立刻焚烧,否则要遭受廷杖九十的皮肉之苦。如果胆敢销售有害食品,致人生病,商家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如果有害食品致人死亡,商家则要被判处绞刑。古人尚能如此,我们更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提高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使食品企业不敢违法。
(二)加强源头治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
在保持现有体制的前提下,应改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整治模式,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构建起更加完善有力的监管体系,应该从源头上封堵漏洞,而不是被动地“亡羊补牢”。
⒈着力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分段监管体制的特点是各监管部门各管一段。这种体制必然要求增强部门的协调性,因此,必须强化各监管部门的衔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积极争取建立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对接的政府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有效地解决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和相互推诿的分段监管弊端。
⒉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可追溯制度。食品产业链和产品生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上下游的食品安全,出现“短板效应”。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经验,推行食品的可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如英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严格执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监管机关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很快查到食品的来源,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10]这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⒊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应实现信息共享以突破目前分段管理的障碍。主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垄断,将相关部门的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有效实施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持,真正提高监管效率。
(三)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强化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一方面,要明确政府“为”与“不为”的界限。食品安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但是,每一种食品都进行检测既不可能而且成本很大。所以,政府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好,不该做的事要敢于放手。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监管职能,政府要逐步退出对企业的直接指令式的监管,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和手段增强企业对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自主性和责任感。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监管职能。积极推行大部制,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统筹整合。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回归一个部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机构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形成无缝衔接的管理链条,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的现象。
(四)加强媒体监督,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传播学中,媒体被称为“社会守望者”、“社会雷达”和“社会监视器”。媒体作为信息的载体与传递者,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足够的公众信服力。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在曝光食品安全事件方面,网络媒体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媒体监督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媒体应客观真实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之后,媒体应及时发现,诚实、客观、全面地报道,告知公众事情的真相。同时还应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以科学证据为基础来进行报道。决不能因为顾及诸多利益或权力就可以对问题少报或不报,更不能因受到某种利益诱惑而成为侵害民众公共利益的同谋。另一方面,媒体应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引导舆论,削除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媒体在对不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还应发挥媒体的自身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通过媒体的强大传播力,切实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如烟台市早在2006年8月就开通了“烟台食品安全网”。通过这一平台,市民可以更多地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也更积极地参与和关心食品安全工作,其效果显著。

(五)培养人才,建设食品安全管理的专业化队伍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迫切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尤其是将更多的高精尖人才与技术应用到食品生产与加工的每一个环节,以满足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研究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对现有专业人才采取激励措施,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专业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高等院校应该调整自己的专业方向,开办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大力培养食品安全专业人才,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管理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以促使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使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出健康。
【参考文献】
[1]任瑞平.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概念辨析[j].食品科学,2006,(06).
[2]杨洁彬,王晶.食品安全性[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3]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01).
[4]黄丹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研究[d].2010,(05).
[5]胡颖廉.用社会管理理念统筹食品安全工作[n].学习时报,2011-07-25.
[6]王俊秀,杨宜音.2011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7]江应松.食品安全呼唤相关人才[j].中国人才,2006,(06).
[8]中国烟台—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eb/ol].http://www.yantai.gov.cn/cn/index.jsp
[9]杨建顺.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其制度支撑[j].中国法学,2006,(06).
[10]刘云.英国食品标准署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n].中国食品报,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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