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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19日
14、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员报项目部)
四、 1、总包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序号
   
 名
手机号码
备注
1
   
 涛
13701283607
 
2
副 组 长
张树山
13552762679
 
3
   
李永江、王 博、田广辉、吴永刚、刘新良、冯建民、高殿来、刘纪府、等
2、            分包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现场管理人员) 

 

序号
 名
  
联系电话
  
1
 
项目经理
 
 
2
 
现场负责人
 
 
3
 
安 全 员
 
 
4
 
技 术 员
 
 
5
 
钢筋工长
 
 
6
 
水、电工长
 
 
7
 
现场协调
 
 
8
 
质检员
 
 
 
 
 
 
 
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2、执行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方承担施工区域或工作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挥有权检举和控告。
4、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措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
6、自带机械设备的设施应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及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维护安全、全面负责。
7、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8、 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教育,书面告知本岗位作业危险性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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