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磨损严重、属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应当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校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半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于出租人安全措施不力、设备自身原因、不可抗力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全部承担。
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乙方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资质的,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向甲方出具与拆装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加盖公章的拆卸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设备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作业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当由安装单位和乙方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并及时办理相应的验收和使用登记手续。
如遇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还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6、负责对操作、指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负责为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7、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并及时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9、负责为本单位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义务。对本单位人员在宿舍、食堂等非生产区域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0、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迅速组织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甲方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按照合同和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同《设备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两份。
(九)补充条款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