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取保碧桂园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全部到位,在施工中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项目负责人:宗金奎
安全考核证号:豫建安B(2011)1501346 联系电话: 15665083888
2、安全员
姓名:杨树武 安全考核证号: 豫建安C(2012)1501879
姓名:尹行 安全考核证号: 豫建安C(2012)9081549
3、安全内业员:周儒菲 证号:
4、技术负责人;张立斌 证号:C14904000900002
5、架子工:
姓名: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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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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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塔吊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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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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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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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03)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三、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限制使用和淘汰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精神,保证不使用明令淘汰的木脚手架和木支撑。
四、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并由有资质的安拆队伍进行安拆。
五、保证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安全旗、安全管理软件齐全。
六、保证安全内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弄虚作假。
七、按规定设立安全负责人和委派专职安全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
八、项目安全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指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