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针对现状制定对策
3.1 合理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仪表,检修、维修工具和备件,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在资金许可的条件下,改造或更新带病运行或超期服役的电气设备以及不能可靠动作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3.3 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试验,对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更换。
3.4 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并严格按照规程、制度加大日常检查和巡回检查力度,防止误动作或不动作。
3.5 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检修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与实施。
3.6 加强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和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了解电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各种保护措施。杜绝在实际工作中为赶产量、赶进度,甩掉保护装置的现象。
3.7 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采购、检测、安装调试、维修、检修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将培训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3.8 重视和加强日常巡检,维修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重大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9 安排专人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设备、三大保护装置、局扇风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分区定人检查制,对所检查出的不合格的设备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所辖单位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者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