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家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践探索
作者:杨毅双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4日
强化一种观念
即农民工家属的安全观念,让其了解煤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理解丈夫工作的艰难,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重点是对农民工家属进行煤矿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规律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常识的教育,使他们更多地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煤矿生产特点,提高他们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度,使之主动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好父母和孩子,关心丈夫的工作和生活,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通过对农民工家属安全生产常识的教育,可以通过妻子督促丈夫加强《煤矿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通过对农民工家属的安全教育和亲情感化,可以正确引导农民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从他律向自律转变,进一步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培育一种知识
即农民工家属的法律知识。农民工家属进入企业,既要遵守相关规定,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重点对农民工家属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一是《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学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让他们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二是计划生育有关法规知识的教育。国有企业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地方,绝不是超生游击队的避难所。
播种一种意识
即农民工家属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开展“主人翁意识”教育,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工家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进入企业就是企业一分子”的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企业和职工、家属是一个共生体,企业的成长,要依靠职工和家属的努力来实现;企业的成长又为职工、家属的成长创造了基础条件。作为企业的主人翁,既享有权利,也承担责任。首先是责任,承担责任才有权利。作为成员,必须增强与企业同舟共济的责任意识,带着强烈的责任心去关心企业的发展,自觉地把个人、家庭的命运与企业的发展融为一体。通过教育使农民工家属主动融入到生产、生活中,保护矿区安全生产环境,遵守矿规矿纪,主动参与矿山的各项安全生产等公益活动,热爱矿山,树立“矿荣我荣,矿衰我耻”的思想,真正地立足企业,服务企业。
开展一项服务
即为农民工家属服务。在为农民工家属服务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力解决农民工家庭的居住问题。修建了三幢八楼一底的农民工安置房,解决了一部分农民工骨干的家庭居住问题。二是尽力解决农民工困难家庭的具体问题,在思考职工困难补助方面,坚持农民工与企业原来的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受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农民工,公司党政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其工作问题和待遇问题,让他们能够安定地工作和生活。三是积极想办法帮助农民工解决子女入学的问题。多次与就近学校就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进行协商,为农民工子女与原矿工子女同等入学创造了条件,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来到矿区的农民工家属受到了教育,提高了素质,农民工家属正在成为和谐矿区建设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