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与安全管理有着必然的联系,一旦伤亡事故发生,人们必然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思考和研究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全面实现安全生产。
近年来,国际劳工组织统计资料表明:全球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钟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工作事故,有37人死于交通事故。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更为严重。我国每年的各类伤亡事故也触目惊心。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数字表明:2004年我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803 571起,死亡136 755人。也就是说每天有74人死于伤亡事故;平均每小时有16人在各类事故中丧身。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会导致以下11个方面的严重后果。
1 事故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赋予劳动者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权利,而用人单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就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权利。如果说有些事故与劳动者本人违章操作有关,那么,有不少事故就是企业管理者违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违背客观规律,进而违章指挥,管理不善,冒险作业造成的。触目惊心的河南郑州煤业集团“10.20”瓦斯爆炸事故,148人遇难;同年发生的 2004年陕西铜川“11.28”瓦斯爆炸事故,使166人遇难;2005年阜新“2.14”瓦斯爆炸事故,213名矿工不幸遇难,3起发生在煤矿的特别重大事故,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心。然而,事故分析证明:3起特别重大事故无一不是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失误有着必然的联系。
2 伤亡事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
一次伤害、一片血泪,伤亡事故夺走了职工的生命,留下孤儿寡母,含泪度日,终生凄惨,幸福家庭倾刻破碎。严重工伤造成劳动者终身残疾,等于夺走半条生命,使他们不能像健全人那样工作和生活,完全、大部分或部分丧失谋生能力,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等方面都陷入长期的困难和痛苦之中。
3 伤亡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和工作
“事故猛如虎”,一方面是企业资产的严重破坏和损失;另一方面使事故善后处理问题极为棘手,由于伤亡家属极端的心里状态,难免出现过激行为和“闹工伤”的局面,一旦局面形成,会给善后处理带来麻烦,也会使劳动关系紧张,职工情结低落。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势必要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工作,同时领导也不得安宁。
4 伤亡事故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破产
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的支出经费;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经济损失数额因事故大小而异,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经济损失都在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以上。对于微利、亏损企业或者小企业来说,事故经济损失如同雪上加霜,甚至因此破产。
5 伤亡事故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对多数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来说,即使躲过破产的厄运,也会由于损失严重而加大生产成本;这类企业往往苦、脏、累、险的工种较多,人工成本比较高。企业产品生产成本高必定降低市场竞争能力,形成产、销不利的恶性循环。
6 伤亡事故成为企业改革的障碍
现在企业改革正在逐步加大转制、改组、兼并和破产力度。在原有“企业保险”的体制下,如何妥善安置工伤和职业病职工,就成为企业改革的难题之一。工伤职工到哪里去?安置经费从哪里来?在企业改组、兼并时,新的企业法人总想甩掉这个包袱,轻装前进,而在操作中并非轻而易举,尤其当企业破产时,这个问题则必须由法院和政府解决。
7 伤亡事故制约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发生一场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可以由盈利变为亏损,根本谈不上可持续发展。对于国家来说,伤亡事故除造成人员、财产和资源的巨大损失外,也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和谐社会制造了障碍。据国际劳工专家估计,每年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占GDP的2.5%~4%。换句话说,安全工作的好与坏,可以使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减2~4个百分点,这是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
8 伤亡事故影响社会安定
长期以来,工伤工亡问题的争议纠纷和上访,一直都是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之一,成为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而且处理时最棘手、最复杂、最困难。特别是我国实行“一孩化”的生育政策,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安全健康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职工及家庭在心理上很难承受伤亡事故带来的痛苦。所以说,伤亡事故影响社会安定,就是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