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员要求
安全生产应该“以人为本”,但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风险也在于人的不确定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对安全生产人员的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抓手。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部门。笔者在对部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过程中发现仍然有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是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真正做到专职。仅仅是持有相关考核合格证书。这就涉及到前两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只有确保了这两点,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和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建筑施工行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该说还是比较严格的,绝大多数人是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通过考核的。问题是通过考核的“三类人员”在做什么工作。企业,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通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本是想通过限制安全管理人员的进入门槛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然而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社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管理人员地位不高,难以真正稳定一批懂管理、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要求建筑施工现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上岗。这是政府体现结合行业特点、实施行业管理的体现。不管是何种管理方式,关键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规操作现象如何管理。总不能每次都等事故发生了才发现某某人无证操作、某某人违规操作,应承担“要责任”。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是谁在指使无证操作?是谁在纵容违规操作。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中是没有发现,还是视而不见。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无证操作、违规操作现象长期得不到制止和处罚是这种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
4 教育与培训
1)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这里关键是一线从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其的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有些企业的“三级教育“、”进场教育“仅仅是签个字罢了,不进行真正意义的教育。特别是刚进入建筑行业或是刚进入某个不熟悉的施工现场,不进行认真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对建筑行业或新的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不熟悉,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 保障措施
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费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一般是工程业主统一交至保险公司的建设工程职工综合保险。一般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施工人娄每月调整一次参保人员。由于施工行业职工流动性大的原因。容易造成部分职工由于流动致使一段时间无综合保险的情况,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在对施工现场流动职工的管理上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如数将下个月要进场的职工在本月申报进入综合保险名单。确保施工现场所有职工有综合保险。
2)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的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对保护职工的健康甚至生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就建筑待业而言,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使用善令人担忧,更不用说职业病的防治。走进部分建筑施工现场看看职工戴的几元钱一顶的安全帽、看看既无电焊手套也无防护面罩正在烧电焊的焊工,看看安全带束在腰间在高空临边随意走动的架子工等等。当然一方面要归究于我们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但是更主要的应该是我们没有给职工提供一个人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违章必究的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如何为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仍然要从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入手。有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就不应该有如此多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得不到制止、处理。有了足够的安全资金的投入就不会有不合格的劳防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更不会出现无劳防用品现象的发生。
3)重大危险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
重大危险过程的有效控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要从设计、方案、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等一系列环节的有效控制才能真正控制重大危险施工过程。要实现各个环节同心协力、各司其责同样离不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的投入。安全事故应急求援在建筑施工行业还处于写在纸上应付各种检查的状况。要切实做到应急求援预案能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努力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要做到所编制的预案能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切实可行、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职责明确、预案所要求的应急物资充足。在这些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还要定期进行演练。
6 结语
只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创造企业生产所必须的也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规定的十三条安全生产条件,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