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方信息监控管理分中心
地方分中心负责省级以下网络化建设管理,是路网环境下网络化系统的核心,具体实施网络化监控、管理、协调和进行路费清算系统的运作。具备各类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及图象设备等齐全的实施。
主要职能为:
(1)收集各路送来的收费、道路安全情况、维修检测点的主要数据。
(2)根据中央中心分省收费数据,进行清分处理,确定各路段的应收款额,并将清分结果送到各运营公司的收费中心。
(3)根据清分结果,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和划帐处理。
(4)根据中央信息中心的规章负责通行卡的各项管理及用户资料管理。
(5)道路安全异常情况下综合调动社会力量紧急处置。
(6)各类统计数据分析处理,发布有关信息及系统安全维护。
3.各运营公司信息监控管理中心
它分别连接所管辖的各收费站局网和省级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接收所管路段各收费站、监控点的各类数据及图象,发布有关信息。
(2)数据处理和分类统计、分析和存储。
(3)接收上一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送来的各种数据,进行处理及存储。
(4)对收费站收据及收费管理清算中心收据进行内部的稽核、对帐、查询、统计及报表输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
4.收费站监控点计算机局域网
主要功能是:负责全站收费数据的采集;负责对收费车道车流量、事故多发路段的闭路电视监视及病害路段维修检测数据收集;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实行分级管理,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1.整个网络系统必须有一个现代化的独立的可靠的全国联网的传输系统所支持。
2.整个网络系统必须是一个统一技术标准的系统,其系统功能、硬件、应用软件结构等必须是一致的。
3.应满足各分中心和各运营公司对网络管理的需要。
4.应满足整个收费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的需要,满足对收费金额的结算、清分及财务管理的需要。
5.应满足对网络系统设备运行进行统一维护管理的需要。
--运行方式
采用“中央信息管理中心一地方信息管理分中心一各运营公司管理中心一收费站(点)局网”分级管理的组织体制,在该体制下,各分中心通过有线、无线、电缆、微波、电视监控等传输方式,将基层各收费站、维修检测站、各级中心数字处理系统、收费结算系统、监视摄像点联成网络,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十分发达的信息收集网络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中央监控中心和各级分中心。各监控点的各类信息均可分别共享不同层次的数据、图象信息,并向各级管理层、决策层汇报,提供决策参考,对下发出相应的指令。
(三)从投入上给予保证
一方面,国家应支持和引导各营运公司保证网络化资金投入,并给予补贴和扶持。改造传统的管理方式,用科学技术、先进的设备、设施及现代信息技术武装交通行业,建立一支技术过硬的网络管理队伍,既可满足网络化管理的需要;也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量减少人员、减少收费站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国家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加大投入,把网络管理系统列入高速公路建设的必备项目,尽快完善国道主干线大通道建设,将地方区域高速公路路网连通,解决高速公路网“断头路”,从硬件上使主干线大通道联网。
(四)从利益上全国统筹,反对清算
在实施网络化系统过程中,路网收费系统是核心,必须按照“制度健全,权责明确,分配科学,及时清算”原则运行。联网的收费系统应将收费车道采集的原始收费数据实时、逐级送向上一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在各级收费管理清算中心,对每辆(次)进出网的车辆在路网内实际通行的路段、里程和收费标准进行分割计算,得出各路段(或地方分中心)应得的收费款额,存入收费管理中心的收费数据库,并将清分结果送给相关运营公司的收费中心(或地方分中心)。各营运公司应全过程参与联网收费系统的技术标准及管理方案的制定,与金融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之间进行协商和谈判;参与系统设计、软硬件开发、工程实施等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能高效、可靠、安全地运行。
从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趋势看,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势在必行。这符合当前国际交通运输发展方向。有利于交通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效益;有利于带动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有效公正地解决多元化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分配问题;能极大地促进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应当超前研究,加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