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2.在拆除施工前15日前,报送资料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报送备案资料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4.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七)法律责任
1.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
(1)给予警告
(2)责令限期改正
(3)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2.其它
(1)情况
1)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不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2)要求施工单%考试大%位压缩合同工期
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2)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处20万元~50万元的罚款
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