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钢筋作业:
(一)钢筋加工: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1、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刀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3、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二)、钢筋焊接: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7、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气焊作业应遵守本规程中电焊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
4、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8、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9、乙炔氧气胶皮导管,其长度应在15m以上,装过油类和补过的胶管不准使用。
10、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八、混凝土拌和及灌注:
1、人工手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松手撒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施。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
3、向搅拌机内倾倒水泥,宜采用封闭式加料斗。为减少进出料口的粉尘飞扬应加设防护板。
4、作业结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5、灌注预制梁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在模板上作业。
6、塔吊、汽车吊或桅杆吊斗灌筑混凝土时,起吊、运送、卸料应由专人指挥。
7、电动震捣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使用电缆线;
(2)在大体积混凝土中作业时,电源总开关应放置在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集中开关箱,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3)风动震捣器的连接软管不得有破损或漏气,使用时要逐渐开大通气阀门。
九、手持电动工具:
1、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搬运时不得震动。
2、在使用启动工具前进行处观检查,在确认开关、引线、插头、外壳接地保护装置等完好时,再按电源并检查处壳不带电后方可使用。
3、每季度或在霉雨季节到来前(长期搁置不用在使用前)必须测量一次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不小于下表规定:
测量部位绝缘电阻(兆欧)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10
4、手持电动工具应能在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相差不超过±10%的情况下工作。
5、非修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电动工具。
6、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用低于原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电动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和漏装。
8、三相电动工具允许采用二级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