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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1日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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