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熟练掌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 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 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二、 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 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三、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度。 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四、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 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 业人员,抢救国家财产。
五、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 法规、 规范、 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 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 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七、 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 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八、 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 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九、 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 设施使用前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