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根据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及工况进行土方开挖。不得超工况开挖。
2、土方应分区、分块、分层均衡开挖;土方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后应按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及时支撑、浇筑垫层。
3、进场施工机械应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并应有验收记录。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不得利用基坑支护结构体作为机械作业的支承体。
5、严禁挖土机械和施工人员在同一工作面作业。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7、应根据基坑监测数据及周围环境情况指导土方开挖施工;当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