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工施工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明确用工单位与外来施工人员所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合同、协议的签订,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 凡进入本公司外来施工班组及人员,由项目部与其签订相关的安全协议,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2、 与承包或分包单位签定的安全协议,其施工项目、起止时间、法定签章等内容必须详实、准确、避免无效合同的情况发生。
3、 外来施工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
4、 外来工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则;
5、 临时工、民工,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6、 必须自行配齐合适的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各项规
章制度,做好日常的防火安全工作;
7、 在施工现场所内的电器设备、线路,要有专人管护,严禁乱搭电线
和使用电炉、电热棒,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造成火灾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赔偿损失;
做好工地的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