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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责追究考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0日

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强化整体的安全意识,树立人人抓安全、人人 管安全的生产氛围,提高操作者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违章的联责考核 对违章的联责考核 
1、在施工生产现场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现场员工、管理人员应立即纠正、制止。 凡是不管、不问、不制止的,接受与违章人员同等处罚。
 2、班组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的违章行为,追究本班班长 50 元罚款, 主管队长 100 元罚款。 
3、班组发生二类违章,处罚班长 30 元,处罚队长助理 40 元,处罚队长 50 元。 
4、班组发生一类违章,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100 元,处罚队长 200 元。 处罚分管副经理 300 元。
  5、班组发生特类违章,处罚班长 1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200 元,处罚队长 300 元。 处罚分管副经理 4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500 元。 说明:上述联责考核,由上到下,逐级执行。
 二、对事故的联责考核 对事故的联责考核 
1、除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外,同时执行下列联责追究考核。
 2、对于伤别的界定,执行《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3、对于因“违章指挥”造成的工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按下列标准加倍处罚。 
(1) 、对轻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轻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 罚 30 元;处罚班长 50 元;处罚队长助理 80 元;处罚主管队长 100 元;处罚分管副经 理 150 元;处罚项目经理 200 元。 
(2) 、对二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二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 员每人处罚 50 元,处罚班长 1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150 元。处罚主管队长 200 元;处 罚分管经理 3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500 元。 
(3) 、对一类重伤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一类重伤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 员每人处罚 100 元;处罚班长 2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300 元;处罚主管队长 400 元。处 罚分管经理 5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1000 元。 
(4) 、对工亡事故的联责考核:每发生一人工亡事故,现场一同工作的人员每人处 罚 200 元;处罚班长 300 元;处罚队长助理 400 元;处罚主管队长 500 元。处罚分管经 理 1000 元;处罚项目经理 2000 元。 
(5) 、对隐形事故的联责考核:重大隐形事故比照二类重伤事故进行责任追究,一 般隐形事故比照轻伤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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