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临时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及使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1日

  5.2.9生活、办公区的冲凉房、厕所应不少于5-10人一个单位的要求,厕所应有冲水设施,化粪池至少采用两级消解池,化粪池最小容量不小于30m3,具体容量确定应根据员工人数按1人/0.5 m3要求执行。

  5.2.10厨房的污水排放要设有专用的沉淀池,实现控渣控油的目的。

  5.2.11临时建筑物设计天棚高度一般不应当低于2.5米,单/双人房间门宽不得小于0.8米,集体房门宽不得小于1.2米,门扇必须向外开。

  5.2.12临时建筑物的电路设计应满足临时施工用电安全规范要求。

  5.2.13临时建筑物各区域要考虑生活、生产垃圾的集中、处理问题,保证环境卫生质量。

  5.3临时建筑物的修建

  5.3.1临时建筑物的规划和简要设计,需经项目部审核、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各类建筑附设的污水排放和处理,必要时应征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市政工程等管理部门的同意。

  5.3.2 修建临时建筑物的材料要符合健康和环保的要求,并满足防火要求,禁止在生活、办公用临时建筑物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石棉瓦作为建筑材料。

  5.3.3 临时建筑物在搭建过程中,项目部、分公司要到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环保、健康的隐患及时进行纠正。

  5.4临时建筑物的启用

  5.4.1修建好的临时生活、办公建筑物在启用之前需分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并签发启用通知后方可使用。

  5.4.2 项目部要在明显的位置悬挂临时建筑物总体平面图,并标明防火器材的位置。

  5.5临时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5.5.1 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须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分公司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准延期使用。

  5.6临时建筑物的拆除

  5.6.1 项目部对使用完毕的临时建筑物要及时拆除,拆除中要防止当地村民哄抢造成安全隐患;形成的各类垃圾要收集掩埋;要恢复土地利于复耕并防止水土流失。

  6附则

  6.1 施工项目部租用当地民房或其他现成建筑物作为办公、生活、生产之用时,应符合职业健康和当地政府安全防火、环保的要求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7、程序流程图

  无

  8、记录

  临时建筑物平面图、启用纪录等。

  9、附录:

  无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