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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31日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保安人员(拟 共 2人)值班分配:
      白班:( 8:00 -20:00    )巡逻 1  人
      夜班:( 20:00 -8:00    )巡逻 1  人
    四、 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1) 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2每班12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2小巡查全场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2)  与福民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6、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经理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项目部经理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五、施工班组的安防职责
    1、遵守工程项目部的本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2、放纵或唆使本班组人员偷盗,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工程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3倍;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如出现在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中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工程项目部
    201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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